設計壽命是指設備、管道等預期達到的使用壽命。設計壽命不一定等于實際使用壽命,它僅僅是設計者根據(jù)預期的使用條件而給出的估計,其作用是提醒使用者,當超過設備、管道的設計壽命時應采取必要的措施,例如:經(jīng)常測量厚度和縮短檢驗周期等。一般是設計者根據(jù)規(guī)范給定設計壽命,腐蝕裕量=年腐蝕速率x設計年限。
一般石油化工管道設計標準推薦不超過15年設計年限,實際上管道的使用年限是可以根據(jù)使用過程評定的。如果過程良好是可以一直使用下去的,如果使用過程不好質(zhì)檢部門評定不合格,可能連10年也用不了。因此設計壽命不等于實際使用年限。很多壓力管道設計人員混淆了這個概念,不是設計年限寫得越長越好,也并不是設計年限寫短了,超過之后就報廢了。
有些設計人員咨詢筆者,如果考慮管道壁厚腐蝕余量的時候應按照“腐蝕率乘以設計壽命”,管道設計壽命與設備設計壽命不同怎么處理?石油化工裝置管道設計壽命如果按照15年設計,到設計壽命后,管道都需要更換嗎?如何設計估算改造工程中管道的剩余壽命?石油、化工、電力等行業(yè)閥門的設計壽命有何不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