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. 維修機具的高度和運行范圍
a. 吊車的起吊高度應滿足壓縮機制造廠的要求。一般情況下,制造廠應給出機組中心線到吊車梁底面的凈空高度。
b. 吊車行車運行范圍不可能達到吊車梁的盡頭,吊車有死點位置。設計時應按死點位置留出空地和確定吊裝孔的位置。
②. 吊車選用的要求
a. 壓縮機的最大檢修部件質量超過1.0t時,應設吊車。
b. 起重量小于1.0t時,宜選用移動式三腳架,配電動葫蘆或手拉葫蘆。
c. 起重量為1.0~3.0t時,宜選用手動梁式吊車。
d. 起重量等于3.0~10.0t時,宜選用手動橋式吊車。
e. 起重量大于10.0t時,宜選用電動橋式吊車。
③. 按壓縮機臺數和用途選用吊車
a. 壓縮機露天布置,可不設固定吊車。
b. 壓縮機布置在單層廠房內數量超過4臺或雖然數量小于4臺,但基礎在2m以上,宜選用手動橋式吊車。
c. 壓縮機數量超過4臺或檢修次數頻繁,吊運行程較長時,宜選用電動橋式吊車。圖10.5所示為吊車的設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