熱力管道中繼泵站與熱力站范圍內的管道屬于工業管道設計范圍。站內管道的設計原則、設計方法等執行工業管道的相關規定。
一、中繼泵站、熱力站應降低噪聲,不應對環境產生干擾
當中繼泵站,熱力站設備的噪聲較高時,應加大與周圍建筑物的距離,或采取降低噪聲的措施,使受影響建筑物處的噪聲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3096《聲環境質量標準》的規定。當中繼泵站、熱力站所在場所有隔振要求時,水泵基礎和連接水泵的管道應采取隔振措施。
二、中繼泵站
中繼泵站的位置、泵站數量及中繼水泵的揚程,應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。中繼泵站不應建在環狀管網的環線上。中繼泵站應優先考慮采用回水加壓方式。
水泵機組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:
(1)相鄰兩個機組基礎間的凈距:當電動機容量小于或等于55kW時,不應小于0.8m;當電動機容量大于55kW時,不應小于1.2m。
(2)當考慮就地檢修時,至少在每個機組一側留有大于水泵機組寬度加0.5m的通道;
(3)相鄰兩個機組凈距及與墻壁間的凈距,應保證泵軸和電動機轉子在檢修時能拆卸.并不應小于0.7m,如電動機容量大于55kW,則不應小于1.0m;
(4)中繼泵站的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1.2m,水泵基礎應高出站內地坪0.15m以上。
三、熱水熱力網熱力站
1. 熱水熱力網民用熱力站最佳供熱規模,應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。當不具備技術經濟比較條件時,可按下列原則確定:
①. 對于新建的居住區,熱力站最大規模以供熱范圍不超過本街區為限;
②. 對已有采暖系統的小區,在減少原有采暖系統改造工程的前提下,宜減少熱力站的個數。
2. 采暖系統循環泵、混水裝置以及熱力站換熱器的選擇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CJJ 34的規定。
3. 熱力站換熱設備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:
①. 換熱器布置時,應考慮清降水垢、抽管檢修的場地;
②. 并聯工作的換熱器宜按同程連接設計;
③. 換熱器組一、二次側進、出口應設總閥門,并聯工作的換熱器,每臺換熱器一、二次側進、出口宜設閥門;
④. 當熱水供應系統換熱器熱水出口上裝有閥門時,應在每臺換熱器上設安全閥;當每臺換熱器出口管不設閥門時,應在生活熱水總管閥門前設安全閥。
4. 熱力網供水總閥上及用戶系統回水總管上,應設除污器。
5. 熱水熱力網熱力站水泵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:
①. 水泵基礎應高出地面不小于150mm;
②. 水泵基礎之間、水泵基礎距墻的距離不應小于700mm;
③. 電動機功率不大于20kW或進水管徑不大于100mm的兩臺水泵可做聯合基礎,機組之間突出部分的凈距不應小于300mm.但兩臺以上水泵不得做聯合基礎。
6. 熱力站內軟化水、采暖、通風、空調、生活熱水系的設計,應按現行國家標準GB50041、GB 50015、GB 50019的規定執行。
四、蒸汽熱力網熱力站
蒸汽熱力站應根據生產工藝、采暖、通風、空調及生活熱負荷的需要設置分汽缸,蒸汽主管和分支管上應裝設閥門。當各種負荷需要不同的參數時,應分別設置分支管、減壓減溫裝置和獨立安全閥。蒸汽系統應設疏水裝置。
蒸汽熱力網用戶宜采用閉式凝結水回收系統,熱力站中應采用閉式凝結水箱。
凝結水箱的總儲水量宜按10~20min最大凝結水量計算。
全年工作的凝結水箱宜設兩個,每個容積為50%;當凝結水箱季節工作且凝結水量在5t/h以下時,可只設一個。
凝結水泵及其他設施的布置參照 熱水熱力站。